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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梯間當雜物間 罰款4萬起跳

 


中國時報 
2010-01-25
陳俊雄、李忠一/連線報導

  不少民眾家中空間不足,將鞋櫃、置物櫃堆放在樓梯間,此舉可能遭裁罰!北縣工務局表示,去年有數件民眾遭罰四萬元的前例,目前正查察部分大樓使用狀況;宜蘭縣政府也表示,曾裁罰堆積雜物太誇張者,裁罰金額在四至廿萬間。


  公寓大樓往往空間不足,部分民眾乾脆將鞋櫃、鞋子、雜物等堆放在門外,違規使用幾成常態。由於緊急逃生一片漆黑時,這些物品常成為逃生絆腳石。

  北縣三鶯地區某社區由於常遭檢舉,縣府工務局屢次發文要求改善,但過不久又有檢舉信出現,工務局只得發函要求管委會改善,否則查察確實後開單懲處。

  北縣府工務局使用管理科代理科長康佑寧說明,樓梯間屬於災害避難逃生通道,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原本就不該堆放任何雜物;以往最常見到的情形,就是民眾將家中鞋櫃放在門口而遭罰

  康佑寧說,工務局依法裁罰屬於行政權,與民事、刑事告訴判決結果並沒有必然結果,即使民事判決免賠,但只要有違法事實,工務局都有權力裁罰。

  她表示,由於部分住戶情節離譜,以往縣府也有好幾次根據管委會檢舉開單裁罰紀錄。儘管裁罰金額以四至廿萬元為限,以往開罰都是以最低額度的四萬元為主,主要還是以警告為主。

  宜蘭縣政府建設處使用管理科科長陳志誠表示,宜蘭曾有開罰紀錄,去年有住戶陳情樓梯間有鞋櫃等阻礙物,但經管委會制止後都已改善。若管委會無法解決或不理勸導,將會依規定介入要求改善,也可以開罰。

  但部分民眾認為,公寓大樓住家空間原本就不足,只要不妨礙通行,在自家門口外擺鞋櫃、椅子、腳踏車、鞋子並不過分。公權力不去取締其他更嚴重的違規,卻僅因檢舉、陳情、甚至私人恩怨,三番兩次上門挑毛病,未免不盡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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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成家方案擴大補助

 


經濟日報 
2010-10-22
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行政院昨(21)日聽取「社會住宅規劃方案」報告,初步決定在社會住宅未興建前,先擴大辦理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整合住宅補貼方案的房貸利率補助和租金補貼,包括提高補助額度與名額,目前規劃的2萬戶將不是最高上限。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是提供新婚首次購屋、生育子女換屋,一生兩次享兩年200萬零利率房貸,或每戶每月最高3,600元租金補貼。房貸利息補貼限家庭年收入在80%分位點以下、租金補貼限家庭年收入在60%分位點以下。

  行政院長吳敦義在行政院會聽取「青年安心成家方案」執行情形後指示,如果民眾申請踴躍,目前規劃的2萬戶不是最高上限,可再另覓適當財源酌量增加。

  內政部長江宜樺昨日向吳敦義報告社會住宅規劃方案,國防部與財政部共提供大台北地區52筆土地供選擇,內政部將在11月中旬前完成徵詢需要社會住宅的銀髮族、身心障礙者、獨居老人等弱勢與社福機構意見,了解需求量、地點、價格、房屋大小等。

  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國防部提供15筆土地,財政部提供37 筆土地供選擇,社會住宅希望融入社會,避免標籤化。未來可能興建一部分社會住宅,另一部分擴大辦理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與整合住宅補貼方案,或在社會住宅興建完成前,先擴大辦理青年安心成家方案與整合住宅補貼方案。

  吳敦義指示目前政府負擔部分購屋貸款利息與補貼租屋租金,可徵詢弱勢族群意見,是否調整補貼政策,由政府提高補貼額度與名額,好處是申請補貼自由度較高,可隨工作或居住地,找尋適合的住宅。

  他說,現階段房價所得比以台北市10.8倍最高,新北市約7.5倍,正常來說應在六倍左右,而台灣其他地區都在六倍或以下,在房價較高地區替年輕朋友或低收入戶解決就學或就業時的居住問題,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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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者有其屋 政府擬推40年低利房貸


聯合報 
2010-12-14
記者賴昭穎/台北報導

  大台北房價節節高攀,越來越多民眾無力負擔,政府研議協調公股行庫,推出四十年長期低利房貸,讓年輕人可以擁有自己的住宅。


  馬英九總統明年元旦將宣布「黃金十年」計畫,其中一項是「住者有其屋」。為此,經建會規畫,「住者有其屋」政策分三部分:第一,全面清查各地適合興建社會住宅的國有土地,由政府以分期釋出,以設定地上權方式(如七十年或九十九年)興建社會住宅。

  第二是研議提供四十年期的低利房貸,希望幫剛出社會的年輕人能及早有自己的住宅。第三是,規畫完善的捷運路網及公園等公共設施,除節省民眾往來都會區的通勤時間外,還希望能健全社會住宅周邊的生活品質與機能。

  財經官員表示,目前房貸市場主流是廿年房貸,延長到四十年的好處是,可以平均攤還貸款金額,讓貸款人一開始還款的壓力小一點,隨著貸款人的收入增加,可以提高還款金額。

  行庫主管指出,參考各房貸銀行的統計,一般房貸戶還清貸款的時間大約是六到八年,很少會等到貸款年限屆滿才還清貸款。

  官員還強調,銀行法第卅八條規定,銀行對購買或建造住宅或企業用建築,得辦理中、長期放款,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卅年;但是對於無自用住宅者購買自用住宅的放款,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銀行只要是貸款給首購族,承作四十年的房貸期限並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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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火警原因 電器使用不當比例高


中廣新聞/林麗玉/
2008-03-07

  台北市消防局調查,去年96年台北市火災發生件數為309件,儘管比前一年95360件減少,不過十二月到今年一月份,火災件數卻暴增,光是去年十二月一個月就有27件,今年一月份有40件,這也是台北市五年來,首度單一月份火災件數暴增最多的一次,被列為紅燈警訊,台北市消防局研判,可能是因為前陣子北部地區天氣陰冷,民眾在家使用電氣用品不當導致。


  而消防局分析過去電氣火災的原因,57%是因為使用家電產品不當,21%的原因是配線組件短路,還有13%是因為電路配線故障等,而導致火警比例最高的家電產品使用不當,去年發生件數最多的是民眾使用的冷氣機短路、接觸不良等,其次為家中的飲水機及電燈短路。另外配線組件導致火警,主要的原因也都是短路或接觸不良導致。而預防火災的方法,台北市消防局長熊光華表示,民眾使用電器用品,要選購品質好的產品,並且注意使用安全,例如不要太多家電,插在同一個延長線上,容易發生危險,而消防局也會普及住宅用獨立式的偵煙火警探測器,加強社區家戶防火宣導。

  台北市長郝龍斌也指示,消防局應列出電氣安全品牌,並且加強宣導民眾,要使用安全的電器用品。

  至於這次消防局也分析去年台北市火警住宅,建築物的高度及屋齡,結果發現去年火警發生件數最多的是21-30年之間的房子,其次為31-40年之間,而火警發生的樓層1-5樓最多,去年一共發生了86件,幾乎是全年的一半以上。消防局長熊光華表示,可能是因為一到五樓的建築物,法規免設消防設備,導致防火設備不夠。至於住宅火警發生最多的時間,是在民眾熟睡之後的凌晨零點到三點,還有中午十二點到三點之間,民眾應該要提高警覺,另外消防局也發現,火警發生傷亡人口,大多都是行動不便者或高齡族,為了加強防範,台北市消防局也會加強家屬的防火觀念,並且積極推動消防救災與救護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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